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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休禁渔期管理的通告

定兴在线 2020-5-22 10:45:49 阅读 8508
为加强我县渔业资源保护、维护水域生态文明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河北省渔业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、河北省相关通知要求,现就我县2020年休禁渔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休禁渔范围和时间

我县境内所有自然水域实行休禁渔期制度管理;休禁渔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0时至2020年7月31日24时。

二、禁止行为

在休禁渔期内,除休闲娱乐垂钓外,禁止一切捕捞行为:严禁收购、销售在休禁渔期捕捞的渔获物。

三、打击重点

(一)对违反禁渔规定的,由县农业综合执法队没收渔获物、渔具和违反所得,并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河北省渔业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。

(二)对从事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活动和在休禁渔期内用地笼、“绝户网”等灭绝方式捕捞的,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按非法捕捞水产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。

(三)凡阻碍、抗拒行政执法的从重处罚,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。

(四)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破坏渔业资源、非法捕捞的,报送组织、纪委监委进行党纪、政纪处理。

欢迎社会各界监督,积极举报违法行为。

举报电话:0312-6912088

特此通告

2020年5月16日

来源:定兴县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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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兴在线管理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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