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兴初中招生最新消息,涉及二中、四中...
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中城区有房无户且实际居住学生入学验证方案
为全面落实《定兴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》,规范初中招生行为,保证城区有房无户且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验证入学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平稳、有序,依法保障学生就读权利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成立领导机构
组长:齐小刚
副组长:韩桂刚
成员:韩景润赵克明任兴明王军杰韩春英郭树文许 昶贾会利各乡镇教育中心校校长
二、组建验证小组
由定兴二中、四中、县直小学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验证小组,适时进行验证。每组3人,设一名组长,普教股、监察室负责指导监督。验证人员要秉持公心,不掺杂私心杂念。3人共同核验学生监护人提交的规定资料,核对《核验表》中已有的户籍、监护人姓名、电话等信息,在《核验表》上登记住房位置、手续是否齐全、准确记录不合格原因并由组长签字,留存家长承诺书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。对不符合政策的学生家长,耐心说明政策,消除误解。
三、把握政策依据
根据《定兴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》(定教领字(2022)1号)规定,在城区购买居住性质的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,报名初中的,由教体局安排相关学校审验入学资质,符合条件的,采取微机派位的方式纳入二、四中招生。由家长提供居住证、户口簿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。
四、家长提交资料
1.(1)户口簿;(2)房产本或购房合同、购房税票;(3)2022年1月份以来的水、电、暖、物业费票据。(4)2022年招生入学家长承诺书,一式两份,教体局留存一份,家长自存一份。
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、复印件,原件用于核验,核验合格的材料复印件教体局留存。
2.有关家长要在7月18日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,拟定7月19日开始审验,具体时间和地点确定后,由孩子所在学校通知。
五、特殊情况把握
1.房产必须登记在学生父母或其中一方的名下,且登记人信息与户口本一致。户口本上,孩子要与父母在一起;或者与祖父母在一起的至少父亲同在;或者与外祖父母在一起的至少母亲同在;如与其他监护人在一起,需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书。对于未满16周岁公民无正当理由单独立户和无正当迁移理由的不予认定。
2.对于购买二手房产、平房的,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过户文书(房产管理部门的认定证件或公证处公证的买卖协议),凡私定协议,无论原件与否,一律不予认定。
3.房产未入住的不予认定;住房性质须为居住性质,商业门脸房不予认定。
4.住房需在城区以内。城区四至为:东至107国道,西至拒马河,南至金台路,北至北环路,还包括自然城小区。住房在城区周边村落及其他乡镇的一律不予认定。
六、入户现场核查
本次验证手续齐全的,请注意家中留人或不要出远门,教体局要派人入户实际核查。入户核查确实入住,再确定为合格,纳入二、四中微机派位。确认弄虚作假的,按规定处理,后果自负。
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定兴县教体局。
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
2022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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